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对许晓星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函》(组函〔2025〕16号)、《关于对靳婷婷同志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函》(组函〔2025〕17号)、《关于对叶招莲同志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函》(组函〔2025〕18号),我处将派出审计组,自2025年4月16日起,对许晓星同志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,靳婷婷同志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,叶招莲同志在2022年6月至2024年12月任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,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审计事项:许晓星同志、靳婷婷同志、叶招莲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。
二、审计的主要内容:
1.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;
2.学校重点任务,本部门(单位)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
3.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
4.经济活动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;
5.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;
6.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。
校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许晓星同志、靳婷婷同志、叶招莲同志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与审计组联系。
审计组电话:86953055
审计组邮箱:tctsjc@jsut.edu.cn
审计处
2025年4月16日